兒童哮喘的定義及診斷標準 兒童哮喘的診斷標準年齡
哮喘是呼吸系統常見的一種慢性炎癥性疾病,患者可以與正常人一樣享受活力、幸福的生活,甚至可以參加體育鍛煉。然而,據相關調查顯示,94%的哮喘病人沒有接受規范治療,仍在忍受哮喘帶來的束縛。尤其針對兒童哮喘而已,更難以擺脫這種疾病的困擾,也更難以治療。有這種疾病的兒童患者可以到正規醫院去給醫生做個嚴格的診斷標準,方可以對癥下藥,保證擁有健康的身體。那么,兒童哮喘的診斷標準是怎么樣的呢,下面一起來了解吧。
兒童哮喘的診斷標準在1993年的時候,全國兒童哮喘防治協作組就制定出了兒童哮喘診斷標準。
年齡小于3歲
針對嬰幼兒哮喘診斷標準的首要方法就是計分法,凡是年齡小于3歲的,且反復發作的,應該遵循以下原則。①喘息發作大于3次(3分);②肺部出現明顯的喘鳴音(2分);③喘息突然發作(1分);④自身有其他特應性病史(1分);⑤一、二級親屬中有哮喘病史(1分)。
根據評分原則:總分大于或等于5分的,可以診斷為嬰幼兒哮喘;而可疑哮喘(喘息性支氣管炎),其喘息發作只有2次或總分≤4分,建議做進一步試驗診斷以確診病情。
年齡大于3歲
與年齡小于3歲的兒童哮喘診斷標準的區別有以下三點,①追溯到與某種變應原或刺激有關,可判斷為喘息呈反復發作者;②發作時肺部干羅及喘鳴音;③當患者吃平喘藥有明顯療效時,疑似病例可選用1‰腎上腺素皮下注射每次0.01ml/kg,最大量不大于0.3ml/次,或以舒喘靈氣霧劑或溶液霧化吸入15分鐘,觀察有無明顯療效。
綜上,符合上面兩種針對標準的我們即稱為小兒哮喘。但由于這種哮喘病針對兒童來說是個疑難病證,且治療小兒哮喘的藥物均為處方藥物,所以建議家長要是有懷疑孩子患哮喘的,盡快帶孩子到醫院兒科診療,以免耽誤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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