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癌癥使用鎮痛藥物的觀察要點 癌癥晚期外用強力鎮痛劑
藥物是最為常用的治療癌癥疼痛的治療手段。患者定期、定量的按照醫囑服用鎮痛劑可有效控制或緩和疼痛對身體的折磨,對于初期患者更為有效。當前,控制癌痛的鎮痛劑的種類很多,藥性、藥效都有一定的區別,如何選擇一定要遵從醫囑,切勿盲目食用。
對癌癥疼痛患者的藥物治療具有有效、作用迅速、風險小、費用合理等優點。基本原則是依照具體情況制定個體治療方案。在選擇藥物治療疼痛癥狀或其他癥狀之前,要確定引起疼痛的特定原因、評估疼痛的強度和性質,然后再選擇用藥。止痛應從最簡單的劑量方案和無創傷的治療手段開始,并密切觀察治療效果。
治療癌痛有三大類藥物:①非甾體類抗炎鎮痛藥物即一般鎮痛藥;②阿片類鎮痛藥;③輔助鎮痛藥、鎮靜藥和營養神經藥等。
l.輕度癌痛一般可以忍受,能正常生活,睡眠基本不受干擾,應按照第一階梯治療。第一階梯治療原則上是口服非甾體類抗炎鎮痛藥,該類鎮痛藥作用于末梢,具有解熱鎮痛抗炎的效果,能抑制下丘腦前列腺素合成酶的生成,減少前列腺素E的合成與釋放,對前列腺素含量較高的骨轉移患者的疼痛非常有效。
2.中度的癌痛常為持續性疼痛,睡眠已受到干擾,食欲有所減退。此類疼痛患者需應用鎮痛藥物,但用藥原則上應采取逐步向第二階梯過渡的原則,即在給予非甾體類抗炎鎮痛藥的同時,輔助給予鎮痛藥,如曲馬多或弱效阿片類鎮痛藥,如可待因、右旋丙氧芬等。晚間可服用安定藥和催眠藥等。
3.重度或難以忍受的劇烈疼痛,嚴重干擾睡眠和飲食。此時用一般鎮痛藥已基本無效,用其他鎮痛藥或弱效阿片類鎮痛藥已起不到鎮痛作用。重度的劇烈疼痛應由第二階梯向第三階梯治療過渡,正規使用強效阿片類鎮痛藥。
相信每一個癥患者在對抗癌癥疼痛時都食用過一定量的鎮痛劑。藥品在一定程度上確實能緩解疼痛,減輕痛苦。可是,藥物的服用是不能具有隨意性的,不吃或大量吃都會對患者產生不利影響。